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运河商城分公司智慧用电项目改造,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市城投市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锡中天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智慧用电改造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运河商城变电所建于2003年3月,变电所共有2台10KV变压器,双路供电。主供:黄金线,1300KW;备供:北大街线,650KW。运河商城为无锡市消防管理二级单位,根据锡安〔2017〕12号无锡市人民政府安全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无锡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及锡安办〔2017〕9号《关于推广使用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的通知》要求,对该项目进行智慧用电改造。
2.2建设地点:解放西路232号运河商城变电所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合同估算价:约16.9万元
2.5招标范围:运河商城分公司智慧用电项目改造。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企业法人;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6 月22日上午 9:00至 2018年 6 月26日下午 16: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无锡中天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报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同期于无锡中天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3报名时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递交营业执照、经办人劳动合同及2018年3月-2018年5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7 月16日09时30分,地点为 无锡市解放西路232号运河商场二楼无锡市城投市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无锡市城投市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无锡中天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址: |
| 地址: | 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西大道2288号华仁国际5楼 |
邮编: | 214000 | 邮编: | 214000 |
联系人: | 谭明璋 | 联系人: | 张成东 |
电话: | 0510-85029399 | 电话: | 0510-85886808 |
传真: |
| 传真: | 0510-85886808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email protected] |
网址: |
| 网址: | 无锡中天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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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214000 |
2018年 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