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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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河楼室内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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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观河楼室内装饰工程 (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无锡市 工期: 10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47 万元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装饰工程施工。 标段划分: 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3.1.1资质条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财务要求:最近三年(2015-2017)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3.1.3. 业绩要求: /。 |
3.1.4信誉要求: /。 |
3.1.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
3.1.5.1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
3.1.5.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 |
3.1.6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3.1.6.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11月12日 9:00 时至2018年11 月16日 16:00 时到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西新街8号建设发展大厦18楼1802室)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售后不退。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12月3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西新街8号建设发展大厦1809会议室)。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
7、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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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 无锡市健康路77号 | 地 址 | 无锡市西新街8号建设发展大厦18楼18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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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 214000 | 邮 编 | 21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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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 | 陈江 | 联 系 人 | 华晓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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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 0510-82307055 | 电 话 | 0510-82707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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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
| 传 真 | 0510-82707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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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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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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